龙源电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业绩补偿款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1  龙源电力(001289)公司公告

收到业绩补偿款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财务顾问”)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公司”)的吸并方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基于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中金公司对于龙源电力收到业绩补偿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业绩补偿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2022年度实现情况的议案》。根据补偿方案,广西电力和华北电力应分别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额5,550.92万元和5,320.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已收到广西电力和华北电力缴纳的业绩补偿款合计人民币10,871.05万元。广西电力和华北电力已遵照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了相应义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足额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至此,业绩承诺方对公司的202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三、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中金公司认为:

广西电力和华北电力已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已足额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2022年度业绩补偿款,业绩承诺方对公司的2022年度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