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7  龙源电力(001289)公司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9月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董事唐坚、王一国、魏明德、赵峰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1.回购方案

(1)回购方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场内进行回购。

(2)回购数量:不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总数的10%。

(3)回购价格:回购将分批次实施,回购价格不高出各次实际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的5%。实施回购时,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该范围内确定具体回购价格。

(4)回购股份处置:公司完成回购后,将分阶段或一次性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2.授权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H股回购,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等;

(2)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如涉及);

(5)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6)签署及办理其他一切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7)同意董事会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事项。

3.授权期限

有关上述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日期至以下最早日期止期间: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2)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或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载的授权当日。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事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事项,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