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材料: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591,086 股扣 除已回购股份1,227,412 股后的148,363,6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29,672,734.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227,41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29,672,734.80 元 / 149,591,086 股 =0.1983589 元 / 股,\) 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为1.983589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 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 额=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83589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 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 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利润 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注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或有权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现金分红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化。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591,086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227,412 股后的148,363,67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40 元;持 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0 元;持股 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7 月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6 年7 月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 定期满后2 年内减持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 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最 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2.67 元/股【该价格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股份)计算】。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29,672,734.80 元/149,591,086 股=0.1983589 元/股,按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为1.983589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 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 额=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83589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东路2 号涉外商务区B1 栋15 楼
咨询联系人:乔丽娟
咨询电话:023- 68365125
八、备查文件
1.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