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上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好上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6号)核准,公司2022年10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0,000股,发行价为35.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7,68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3,584,905.66元,余额为人民币774,095,094.34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187,236.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907,858.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333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1、2022年10月24日募集资金总额 | 847,680,000.00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100,772,141.73 |
2、募集资金净额 | 746,907,858.27 |
项目 | 金额 |
加: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未支付(不含税)) | 22,033,226.84 |
加: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不需要置换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3,449,056.42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1,709,714.78 |
减:本年度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募集资金 | 118,074,721.48 |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转出金额 | 100,000,000.00 |
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 556,025,134.8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专项账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专项账户,子公司深圳市大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豆”)开设了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项账户,子公司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北高智”)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国信证券已于2022年11月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深圳大豆及国信证券已于2022年11月3日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前海北高智及国信证券已于2022年11月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上级分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以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明细详见“三、(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556,025,134.83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募投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79210078801000002370 | 活期 | 292,203,011.65 | 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41000500040097379 | 活期 | 106,590,216.2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755924722510218 | 活期 | 87,867,899.51 |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22644730050 | 活期 | 69,364,007.43 | 物联网无线模组与智能家居产品设计及制造项目 |
合计 | 556,025,134.83 |
注: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44.91万元,公司未进行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各类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5,602.51万元,其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55,602.51万元、结构性存款金额为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产品期限 | 收益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29,220.30 | 2022-11-3至无固定期限 | 低于10万元按0.25%,超过部分按1.8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10,659.02 | 2022-11-3至2023-11-2 | 低于1万元按0.25%,超过部分按1.5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8,786.79 | 2022-11-3至2023-11-2 | 低于10万元按0.25%,超过部分按1.80%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6,936.40 | 2022-11-3至无固定期限 | 低于50万元按0.35%,超过部分按1.72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00 | 2022-12-12至2023-3-13 | 1.30%或2.75%或2.9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2-12-28至2023-3-31 | 1.85%或2.85% |
合计 | 65,602.51 |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5,602.51万元,其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55,602.51万元、结构性存款金额为1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加快推进公司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业务布局,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好上好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11491-1号)。
报告认为,好上好《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好上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査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洋 王 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4,690.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07.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07.4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 | 否 | 46,924.20 | 46,924.20 | 9,803.48 | 9,803.48 | 20.89 | 2025年10月 | 428.36 | 不适用 | 否 |
2.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821.90 | 10,821.90 | 61.75 | 61.75 | 0.57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物联网无线模组与智能家居产品设计及制造项目 | 否 | 7,177.47 | 7,177.47 | 256.92 | 256.92 | 3.58 | 2025年10月 | -5.83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9,767.22 | 9,767.22 | 1,685.32 | 1,685.32 | 17.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4,690.79 | 74,690.79 | 11,807.47 | 11,807.4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无此项目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三、(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软硬件研发设施,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