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好上好(001298)公司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公司在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传递、决策过程中严格限制了知情人范围,并对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经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3年2月28日—2023年8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取得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书面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措施,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同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3年9月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激励对象(包括上述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及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亦不存在其他人员向其提前泄露本激励计划具体信息或基于其建议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划、论证、决策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控制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经核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以上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