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三柏硕(001300)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三柏硕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凤滨联系电话:010-85130997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宏刚联系电话:010-8513069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2022年10月28日,三柏硕公告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2,749.99万元,同比下降4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95.60万元,同比下降24.91%。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根据《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56,713.32万元,同比下降53.01%,营业利润为7,247.77万元,同比下降52.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0.16万元,同比下降48.87%。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2年11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2、持股5%以下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不适用
3、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间接持股)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不适用
10、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注:原独立董事张家新先生已于2022年11月18日离职,原董事会秘书王娟女士已于2023年1月3日起离职,目前均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他承诺方正常履行中。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2年11月,保荐机构因2017年利源精制非公开项目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保荐机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为公司对保荐机构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凤滨 于宏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