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3人,均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22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0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25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66%。
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名,代表股份80,22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09%。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3人,代表股份26,25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66%。
因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因公务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尧桂明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全部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24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1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24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25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0,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25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欧阳永跃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25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序号 | 制度名称 | 表决情况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同意80,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同意80,2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 ||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同意80,2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
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同意80,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
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同意80,2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
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同意80,2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
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同意80,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
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同意80,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
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同意80,2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
10 |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 同意80,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
1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同意80,2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
1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同意80,2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序号3制度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25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刘方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