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1  尚太科技(001301)公司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5),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长江晨道”)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09,613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0000%)。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晨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获悉长江晨道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的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长江晨道大宗交易2024/10/2862.18870.33%
2024/11/0570.57870.33%
2024/11/0674.7886.950.33%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长江晨道合计持有股份27,270,00010.45%24,660,5009.4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270,00010.45%24,660,5009.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上表本次变动前和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为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长江晨道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长江晨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