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19  夏厦精密(001306)公司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夏厦精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监事会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查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并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及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理、重大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理、重大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资产总额指标营业收入指标利润总额指标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金额>财务报表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如:

(1)公司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2)更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营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如: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日常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相应的控制;

(4)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5)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2)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公司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5)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事故;

重要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2)公司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大量流失;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决策程序出现明显偏离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以监事会为监督机构、以经营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规范组织架构体系。公司合理地确定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人力资源公司坚持以人才为导向的公司战略,加强人才储备、提升员工凝聚力。紧紧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不断完善以德才兼备为导向、内培外引并举的人才团队建设措施,大力引进高端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企业运营实际情况,建立和实施了人力资源聘任、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离职等各项管理政策和制度,并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旨在提升员工业务能力,确保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重视内部培训制度建设与实施,通过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的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各类优秀人才队伍的素质和凝聚力、执行力与战斗力。

企业文化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了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并通过培训及沟通等多种方式向员工宣传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建设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长期的发展中,培育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包括体现自身企业特色的发展愿景、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和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和风险防范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和垂范作用,以自身的优秀品格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带动影响整个团队,将企业文化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会责任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公司通过规范生产流程,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严把质量关;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了科学的员工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按时发放员工薪酬、缴纳社会保险与公积金,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风险评估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包括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风

险识别、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等风险管理机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建立了内审监察部门,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控制活动

1、交易授权控制:公司按照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的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等采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于非经常性交易,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需按不同交易额提交到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信息与沟通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较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已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范,同时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审批程序、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做出明确规定,通过邮件、电话、微信、宣传栏、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渠道传递信息。加强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内部监督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开展日常的内部监督及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系统性地监督,并对内控存在问题的部门提出改善建议,并监督其整改落实。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五、夏厦精密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通过对夏厦精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方东风 徐小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