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夏厦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63元,共计募集资金831,26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375,9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9,889,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于2023年11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497.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号)。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4,995.6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0,196.18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C2 | 119.8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0,196.1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19.8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4,919.3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5,052.85 | |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 | 36,047.99 |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 16,003.44 | ||
购买非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 3,001.42 | ||
差异[注2] | G=E-F | -133.54 |
注1:含计提利息53.49万元;注2:差异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财通证券于2023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 期末计提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574907612410608 | 110,214,022.69 | 61,056.62 | 110,275,079.31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 77680188000094904 | 59,406,569.93 | 44,946.83 | 59,451,516.76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39255001040288888 | 120,920,703.15 | 228,179.81 | 121,148,882.9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371483517896 | 29,077,958.92 | 95,002.29 | 29,172,961.21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388010100101535366 | 40,374,374.45 | 57,071.50 | 40,431,445.95 | |
合 计 | 359,993,629.14 | 486,257.05 | 360,479,886.19 |
注:期末余额不含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160,034,418.2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8,151.95万元,经公司2023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151.95万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16,160.81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期末余额 (本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是否收回 | 理财收益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1.5%/2.7% | 2023/12/28 | 2024/4/28 | 否 | 2.0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22天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1.65%/2.55% | 2023/12/29 | 2024/4/29 | 否 | 0.8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宁波)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2972 | 2,450.00 | 1.29%/4.07% | 2023/12/29 | 2024/7/1 | 否 | 0.2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宁波)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2973 | 2,550.00 | 1.30%/4.06% | 2023/12/29 | 2024/7/2 | 否 | 0.27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申港证券收益凭证31号认购协议(定向发行) | 3,000.00 | 2.88% | 2023/12/26 | 2024/10/22 | 否 | 1.4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夏厦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201号),认为:夏厦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夏厦精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夏厦精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公司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交流。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夏厦精密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方东风 徐小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4,995.6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96.1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96.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7,911.46 | 7,911.46 | 39.56 | 2025年8月31日 | [注1] | [注1] | 否 |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0,101.32 | 10,101.32 | 56.12 | 2025年8月31日 | [注2] | [注2] | 否 |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989.04 | 989.04 | 8.24 | 2025年8月31日 | [注3] | [注3] | 否 |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75.13 | 75.13 | 1.25 | 2025年8月31日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9,000.00 | 18,995.65 | 1,119.23 | 1,119.23 | 5.89 | 否 | |||
合 计 | - | 75,000.00 | 74,995.65 | 20,196.18 | 20,196.1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外,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3: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