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签 字: | |
姓 名: | 邓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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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黄绍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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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杨健君 |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