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权激励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在内部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7)。
3、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4、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3年3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84名激励对象授予1,922.870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65元/份。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中有3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320,026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997,296份,激励对象由1,184人调整为1,150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65元/份调整为22.14元/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20,03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8、2024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2.14元/份调整为
21.54元/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5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936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150人调整为1,092人,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159,353份。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517,936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