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 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董事李宇彬、陈茂华、廖科华因是激 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 年2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核实〈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2 月24 日至2023 年3 月6 日,公司在内部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 年3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3 月13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 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3 年3 月1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3 年3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5 月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 规定,确定以2023 年3 月1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84 名激励对象授 予1,922.870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65 元/份。公司已完成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2023 年7 月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注销2022 年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3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 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320,026 份予以注销。注销 完成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997,296 份,激励对象由1,184 人调整为1,150 人。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65 元/份调整为22.14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 年7 月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 年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3 年7 月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320,032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8、2024 年5 月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2023 年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2.14 元/份调整为21.54 元/ 份。
9、2024 年6 月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4 年5 月3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58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517,936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0、2024 年7 月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当 次行权条件的1,09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9,663,741 份,行权价格为21.54 元/份。
11、2025 年3 月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4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有38 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63,400 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092 人调整为1,048 人,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196,223 份。
12、2025 年3 月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5 年3 月1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63,4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3、2025 年3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1,048 名激励对 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21.54 元/份。
14、2025 年6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54 元/份调整为21.36 元/份。
15、2025 年11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 年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36 元/份调整为21.00 元/份。
16、2026 年3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中有6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632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 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有1 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88,656 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048 人调整为985 人,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834,315 份。
17、2026 年3 月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6 年3 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888,656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8、2026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4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核实〈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4 月15 日至2024 年4 月25 日,公司在内部对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 年4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5 月7 日,公司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2024 年5 月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4 年5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调整,并于调整后以2024 年5 月7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12 名激励 对象授予2,641.4391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5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2023 年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6.52 元/份调整为25.92 元/份。
6、2024 年7 月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 规定,确定以2024 年5 月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86 名激励对象授 予2,626.01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92 元/份。公司已完成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7、2025 年3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2,086 名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25.92 元/份。
8、2025 年6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92 元/ 份调整为25.74 元/份。
9、2025 年11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3 年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74 元/份调整为25.38 元/份。
10、2026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行权期的3 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 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为: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 年增长率触发值不 低于40%,目标值不低于50%;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实际增长率/目 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如公司当年业绩考核未满 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 由公司注销。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深圳 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616 号),公司2025 年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 年增长率低于40%。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 业绩考核不满足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行权期的3 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 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为: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触发值不低于163 亿元,目标 值不低于174 亿元;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80%;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行 权比例为100%。如公司当年业绩考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518Z0616 号),公司2025 年营业收入低于163 亿元。2024 年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不满足行权条件。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和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 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因 公司2025 年度业绩未满足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相应业绩考核目标和 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023 年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的6,834,315 份股票期权和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已获授的7,877,170 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14,711,485 份股票期权将由 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自行 终止。本次注销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 年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的业绩考核均不满足行 权条件,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均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的14,711,485 份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和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 的全部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继续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暨注销 相关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