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明利,证券代码:001309,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为-43,784,403.78元,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披露的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23年7月15日前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拟定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