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经事后核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数据录入错误,导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描述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情况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中:
更正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量由30.4万份调整为36.76万份,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9.81291元/股。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更正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量由30.4万份调整为35.488万份,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7.01元/股。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更新后)。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中:
更正前:综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量由30.4万份调整为36.76万份,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9.8129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更正后:综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量由30.4万份调整为35.488万份,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7.0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更新后)。
三、《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更正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中:
更正前:12、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量由30.4万份调整为
36.76万份,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9.81291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更正后:12、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量由30.4万份调整为
35.488万份,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7.01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中:
更正前:综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量由30.4万份调整为36.76万份,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9.81291元/股。
激励对象 | 职务 | 股票期权数量(份)(调整前) | 股票期权数量(份)(调整后)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调整后) |
潘德烈 | 光电事业部总监 | 84,000.00 | 84,000.00 | 0.07% |
李承远 | 光电事业部工程师 | 60,000.00 | 60,000.00 | 0.05% |
李延年 | 光电事业部经理 | 1,000.00 | 1,000.00 | 0.00% |
陈月如 | 光电事业部人事行政主管 | 60,000.00 | 84,000.00 | 0.07% |
钟鸣宇 | 采购部总监 | 60,000.00 | 84,000.00 | 0.07% |
王婷婷 | 公共关系经理 | 17,000.00 | 23,800.00 | 0.02% |
张美莉 | 触控部产品经理 | 13,000.00 | 18,200.00 | 0.02% |
CHOI MYUNG IN | 触控部研发工程师 | 5,500.00 | 7,700.00 | 0.01% |
谌佳欣 | 财务部专员 | 1,000.00 | 1,400.00 | 0.00% |
兰丽叶 | 测试中心主管 | 1,000.00 | 1,400.00 | 0.00% |
李正波 | 测试中心主管 | 1,000.00 | 1,400.00 | 0.00% |
唐千 | 存储事业部产品专员 | 500.00 | 700.00 | 0.00% |
合计 | 304,000.00 | 367,600.00 | 0.33% |
注:因公司2022年11月对外转让深圳市嘉敏利光电有限公司(“嘉敏利”)85%股权,潘德烈、李承远、李延年在嘉敏利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9人(潘德烈、李承远、李延年第一期行权数量不受影响)。
更正后:综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量由30.4万份调整为35.488万份,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7.01元/股。
激励对象 | 职务 | 前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总数量(份) | 第一期已行权数量(份)(无需调整) | 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份)(调整前) | 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份)(调整后) | 股票期权总数量(份)(调整后)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调整后) |
潘德烈 | 光电事业部总监 | 84,000.00 | 84,000.00 | 0.00 | 0.00 | 84,000.00 | 0.07% |
李承远 | 光电事业部工程师 | 60,000.00 | 60,000.00 | 0.00 | 0.00 | 60,000.00 | 0.05% |
李延年 | 光电事业部经理 | 1,000.00 | 1,000.00 | 0.00 | 0.00 | 1,000.00 | 0.00% |
陈月如 | 光电事业部人事行政主管 | 60,000.00 | 12,000.00 | 48,000.00 | 67,200.00 | 79,200.00 | 0.07% |
钟鸣宇 | 采购部总监 | 60,000.00 | 12,000.00 | 48,000.00 | 67,200.00 | 79,200.00 | 0.07% |
王婷婷 | 公共关系经理 | 17,000.00 | 3,400.00 | 13,600.00 | 19,040.00 | 22,440.00 | 0.02% |
张美莉 | 触控部产品经理 | 13,000.00 | 2,600.00 | 10,400.00 | 14,560.00 | 17,160.00 | 0.02% |
CHOI MYUNG IN | 触控部研发工程师 | 5,500.00 | 1,100.00 | 4,400.00 | 6,160.00 | 7,260.00 | 0.01% |
谌佳欣 | 财务部专员 | 1,000.00 | 200.00 | 800.00 | 1,120.00 | 1,320.00 | 0.00% |
兰丽叶 | 测试中心主管 | 1,000.00 | 200.00 | 800.00 | 1,120.00 | 1,320.00 | 0.00% |
李正波 | 测试中心主管 | 1,000.00 | 200.00 | 800.00 | 1,120.00 | 1,320.00 | 0.00% |
唐千 | 存储事业部产品专员 | 500 | 100.00 | 400.00 | 560.00 | 660.00 | 0.00% |
合计 | 304,000.00 | 176,800.00 | 127,200.00 | 178,080.00 | 354,880.00 | 0.32% |
注: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7.68万份,已于2023年1月完成行权登记,该部分无需根据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更正前:无律师法律意见。更正后: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中:
更正前:无律师法律意见。更正后:增加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