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28 号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称,2023年1月,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迅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凯通)与深圳市半山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祥桦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桦科技)合资设立华坤德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其中,迅凯通出资认缴440万元,占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9%。因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岱群的配偶贺伟为交易对方祥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祥桦科技为你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6.3.6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
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