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2  德明利(001309)公司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4,053,04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3,674,256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4,053,04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 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17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7090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80,176,8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12,247,520股。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7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且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成日期,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总股本因转增事宜最终由80,176,800股变更为112,247,520股,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4,053,04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3,674,256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112,247,520股(公司最新总股本)*30%=33,674,256股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