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专人和电子邮箱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李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于海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因采购原材料/支付货款等主营业务项下支出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关联方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关联方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关联方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拟向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笔借款申请保证担保。本次借款由关联方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以自有5项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1810603200.4、ZL201811087120.4、ZL201811123529.7、ZL201811512838.3、ZL201910414038.6)提供质押保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