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魏宏章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其对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股) |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魏宏章 | 否 | 2,300,000 | 25.35 | 2.03 | 否 | 否 | 2024年2月5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二、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魏宏章 | 否 | 3,850,000 | 42.44 | 3.40 | 2023年2月16日 | 2024年2月6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三、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魏宏章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四、 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魏宏章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已质押的股份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关于魏宏章先生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魏宏章先生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2月6日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魏宏章 | 9,071,650 | 8.01 | 3,850,000 | 2,300,000 | 25.35 | 2.03 | 0 | 0 | 0 | 0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