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关于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4  德明利(001309)公司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54元。截止2022年6月2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30,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人民币74,907,64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92,358.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5-0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存入日期初始存放金额 [注]2024年3月31日余额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8088801000148702022/6/29100,000,000.00525,174.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391801808067698002022/6/28128,999,000.003,995,273.4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92001880007575032022/6/2950,00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430662850130057846852022/6/29105,892,400.00703,870.5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830002102022/6/2950,000,000.004,656.3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锦绣支行7718759196962022/6/2950,000,000.000.00
合计484,891,400.005,228,974.71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899.90万元,系初始存放日尚未支付及待置换的发行费用。

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锦绣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并已分别于2023年7月25日、2023年11月29日办理了销户。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228,974.71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节余。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2.90万元(全部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日,各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专户余额(元)账户状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391801808067698003,997,789.63本次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43066285013005784685704,062.12本次注销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808880100014870526,234.60本次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6830002104,666.68本次注销
合计5,232,753.03

截至2024年5月11日,公司已将各专户余额共计5,232,753.03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公司与保荐人及相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销户证明文件;

2、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销户证明文件;

3、广东华兴银行江门分行销户证明文件;

4、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科苑支行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