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31  德明利(001309)公司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李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解除质押日质权人
李虎5,460,0009.353.67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2月30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29,608股(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李虎58,401,77539.2622,340,00016,880,00028.9011.3516,880,00010041,521,775100

发行”),在本次发行中,李虎先生认购了公司1,302,960股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尚在办理中,上表中李虎先生的持股情况和公司总股本均未包括本次发行的股票。李虎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等。本次股份质押、解除质押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关于李虎先生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李虎先生出具的关于解除质押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