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3-07  多利科技(001311)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多利科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况

经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邦奇”)、无锡晓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17,7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有限公司(简称“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1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9,200万元。

据初步统计,公司2023年度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为15,663.49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实际发生额为9.65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实际发生额为3,348.42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预计范围内。

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考虑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和绩溪多利养殖的服务水平和服务价格,公司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继续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200万元。同时,公司考虑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关联方绩溪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绩溪新城酒店”)和绩溪县多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绩溪多利酒店”)采购酒店服务等业务,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2、审议程序

2024年度拟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3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13.44%;拟向上述关联方出售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2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9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关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前,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建强、曹燕霞回避表决。

董事会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股东曹达龙、邓丽琴、蒋建强、曹燕霞、曹武、邓竹君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万元)截至2024年1月31日已发生金额(万元)2023年度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无锡华尔众零部件及零星协商定价6,000.00393.004,042.82
无锡邦奇6,000.00329.483,873.76
商品、服务无锡晓诚材料13,000.00791.217,746.91
绩溪多利养殖食品15.000.009.65
绩溪新城酒店酒店服务10.0000
绩溪多利酒店酒店服务10.0000
小计25,035.001,513.6915,673.14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无锡华尔众原材料及零星材料协商定价3,000.00287.941,683.48
无锡邦奇2,000.0068.20344.93
无锡晓诚4,200.00371.491,320.01
小计9,200.00727.633,348.42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初步统计数据,实际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无锡华尔众零部件及零星材料4,042.826,000.001.43%-32.62%
无锡邦奇3,873.765,200.001.37%-25.50%
无锡晓诚7,746.916,500.002.74%19.18%
绩溪多利养殖食品9.6510.000.00%-3.50%
小计15,673.1417,710.005.55%-11.5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无锡华尔众原材料及零星材料1,683.483,000.00--43.88%
无锡邦奇344.932,000.00--82.75%
无锡晓诚1,320.014,200.00--68.57%
小计3,348.429,200.00--63.6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年初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但在实际业务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市场、双方业务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情况确定实际发生额,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内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与个别关联方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发生不必要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注:1、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数据尚在审计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3年度报告内容为准。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2、公司与关联方无锡晓诚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超过对应的预计总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无锡华尔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时立平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鸿翔村苏铁路9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未经审计)22,604.718,624.8325,366.701,306.12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无锡华尔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外甥赵自毅持股40%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华尔众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无锡邦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1,7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制品加工;金属材料的销

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北区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未经审计)5,888.232,483.843,892.3456.83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外甥刘建军持股51%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外甥女刘丽琴持股49%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邦奇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无锡晓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顾继雄

注册资本:8,6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技术进出口。

住所:无锡市惠山前洲工业园振业路1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未经审计)46,281.164,458.0124,739.64169.97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外甥女刘丽芬持股51%、外甥女婿顾继雄持股49%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晓诚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绩溪多利养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玉平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家禽、牲畜、水产养殖、销售、批发;瓜果、蔬菜种植、销售、批发;初级农产品加工、销售、批发。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临溪镇雄路村龙塘对河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未经审计)371.75211.12172.03-23.95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持股33.33%、公司董事长邓丽琴持股33.3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燕霞持股33.33%,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绩溪多利养殖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绩溪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玉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歌舞娱乐活动;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龙川大道252号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未经审计)28,043.84-554.552,901.32-228.32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邓丽琴持股33.3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燕霞持股33.33%,公司副总经理曹武持股33.33%,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绩溪新城酒店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绩溪县多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玉平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歌舞娱乐活动;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瀛洲乡仁里村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未经审计)2,787.4522.461,484.63230.77

2、与公司关联关系

绩溪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绩溪多利酒店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日常持续性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有关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过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认真了解,我们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希望公司未来审议有

关事项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保证交易公开、公允。我们同意有关议案并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公开、公允,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懿 蔡伟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