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科技: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赵国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13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66%)的监事赵国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2%)。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监事赵国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赵国文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国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赵国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赵国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赵国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2、赵国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赵国文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赵国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