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恩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福恩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333,33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216.6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53.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63.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
月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113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金额 |
| 1 | 萧政工出(2023)82 | 杭州福恩股 | 81,649.00 | 63,263.57 | 10,229.46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金额 |
|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项目 | 份有限公司 | ||||
| 2 |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院及绿色智造项目 | 杭州福睿新材料有限公司 | 45,618.00 | 35,000.00 | 5,046.85 |
| 合计 | 127,267.00 | 98,263.57 | 15,276.31 |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1 | 萧政工出(2023)82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项目 |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年8月 | 2028年8月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公司募投项目“萧政工出(2023)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审核周期和实际募集资金的到账晚于预期,基于谨慎原则,适当放缓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萧政工出(2023)
号再生环保毛型色纺面料一体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8年
月。公司将积极推动上述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加强对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控,有序推进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保障该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因为审核周期和实际募集资金的到账晚于预期,基于谨慎原则,适当放缓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l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l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考虑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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