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饲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粤海饲料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92.05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7.9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619号)。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安徽年产1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 | 110,000,000.00 | 9,283,218.85 | 2023年8月9日 |
2 | 海南年产12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 | 210,000,000.00 | 181,615,109.88 | 2023年5月31日 |
3 | 中山泰山年产15万吨水产配合饲料扩建项目 | 81,000,000.00 | 57,883,445.87 | 2022年7月6日 |
4 | 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 79,079,500.00 | 2023年8月9日 | |
合 计 | 480,079,500.00 | 248,781,774.60 | -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受各项因素影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所延迟,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现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安徽年产1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 | 2023年8月9日 | 2025年8月9日 |
2 | 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 2023年8月9日 | 2025年8月9日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安徽年产1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该项目的建设需要建设厂房并安装新增的生产设备,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且建设完成后新设备调试尚需一定时间,预计该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受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募投项目的建设阶段出现延误,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预计该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上述
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早日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
五、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安徽年产1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李兴刚 付 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