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粤海饲料股票代码:001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6665 号 5 幢一层 1075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6665 号 5 幢一层 1075 室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3年9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粤海饲料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粤海饲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四、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3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上市公司、公司、粤海饲料 | 指 |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2023年9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Fortune Magic Investment Limited签署的《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
景商私募基金 | 指 | 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 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15866 |
管理人注册地 |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6665 号 5 幢一层 1075 室 |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 张坚 |
管理人注册资本 | 3000万 |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301313801R |
管理人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人主要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张坚 | / | 男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上海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董事在上市公司没有任职或兼职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即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8,835,9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55%。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0 | 38,835,946 | 5.55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Fortune Magic Investment Limited于2023年9月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Fortune Magic Investment Limited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835,94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5%,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7.4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89,327,797.7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玖佰叁拾贰万柒仟柒佰玖拾柒元柒角)。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9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私募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转让方:Fortune Magic Investment Limited,一家在中国香港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 18 号中环广场 27 楼 2701 室受让方: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景商私募基金管理人,代表景商私募基金。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目标公司38,835,94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5.55%)。
3、转让价格及支付
3.1 双方一致同意,每一股目标股份的对价为人民币7.45元,目标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89,327,797.7元,每一股目标股份的对价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
3.2双方同意,在目标股份过户完成之日,受让方应将全部转让对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4、违约责任
4.1 就任何一方而言,以下每一情形均将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 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任何方面不准确或不真实;或者
(2) 一方未遵守或履行根据本协议其拟遵守、履行的承诺或规定或义务。
4.2 双方同意,在不影响转让方在适用法律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1)如因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其他可归责于受让方的原因导致目标股份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过户完成,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30%作为违约金;(2)如受让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第3.2款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转让对价,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未付转让对价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0个交易日的,转让方有权选择:(a)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转让对价支付义务及滞纳金;或者(b)终止本协议、要求受让方返还全部目标股份并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3 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受让方在适用法律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如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其他可归责于转让方的原因导致目标股份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过户完成,受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30%作为违约金。
5、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适当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金来源为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者认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9月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与Fortune Magic Investment Limited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名单及身份证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粤海饲料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9月7日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 |
股票简称 | 粤海饲料 | 股票代码 | 0013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6665 号 5 幢一层 1075 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8,835,946股 持股比例:5.55% 变动比例:增加5.5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Fortune Magic Investment Limited于2023年9月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Fortune Magic Investment Limited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835,94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5%。 权益变动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权益变动方式:协议转让。 |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即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