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001313证券简称:粤海饲料公告编号:
2026-025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冬梅女士、原高级管理人员韩树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海饲料”)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冬梅女士计划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100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012%)。公司原副总经理韩树林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100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012%)。
2、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韩树林先生于2026年3月30日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韩树林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总裁(总经理)办公室顾问至法定退休年限届满止。韩树林先生承诺辞职后仍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未实施减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比例 | ||
| 林冬梅 | 合计持有股份 | 32,500 | 0.0046% | 0.0047% | 32,500 | 0.0046% | 0.00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500 | 0.0046% | 0.0047% | 32,500 | 0.0046% | 0.004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 韩树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32,500 | 0.0046% | 0.0047% | 32,500 | 0.0046% | 0.00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500 | 0.0046% | 0.0047% | 32,500 | 0.0046% | 0.004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未实施减持,亦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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