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2-29  亿道信息(001314)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亿道信息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50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111,500股,并于2023年2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5,334,500股,首次公开发行35,111,500股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40,446,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5,334,500股。

2023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74名激励对象授予1,553,1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41,999,1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6,887,600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

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流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41,988,1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6,876,600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涉及41名股东,合计持股16,715,84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77%。上述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已届满,其所持股份将于2024年3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1、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章艳萍等34名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华芯远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盐城汇芯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依星伴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本公司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监事曾凡灵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除上述承诺外,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五)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715,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1名;

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1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116,4034,116,403
2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4,000,000
3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华芯远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900,0003,900,000注5
4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盐城汇芯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0,0001,100,000注5
5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0,000980,000注5
6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8,723808,723
7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500,000500,000
8章艳萍233,519233,519
9张铁军176,908176,908
10曾凡灵56,61156,611注1
11唐盛56,61156,611
12崔凌云28,30528,305
13艾建军28,30528,305
14廖胜明28,30528,305
15江宾剑28,30528,305
16何章龙28,30528,305
17刘学友28,30528,305
18谭晓玲28,30528,305
19陈志伟28,30528,305
20徐亮28,30528,305
21范德业28,30528,305
22杨俊28,30528,305
23付文高28,30528,305
24聂卓为28,30528,305
25蓝彩冰28,30528,305
26张龙28,30528,305
27张光彬28,30528,305
28郑科28,30528,305
29王波28,30528,305
30贺永宗28,30528,305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31邓见鼎28,30528,305注2
32谭小兵28,30528,305
33刘莉22,64422,644
34王全军22,64422,644
35郭玲玲22,64422,644
36许未22,64422,644
37叶远洋22,64422,644
38卢坤22,64422,644
39刘小辉22,64422,644
40珠海横琴依星伴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20,000
41杨阿林14,15314,153
合计16,715,84116,715,841

注1:股东曾凡灵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其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因此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14,153股。

注2: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补选邓见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邓见鼎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7,076股。

注3: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华芯远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盐城汇芯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依星伴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9月17日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至上市流通日上述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时间已满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及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满36个月”。

注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5:股东汇芯四期股权投资(南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1月3日变更名称为盐城汇芯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华芯远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盐城汇芯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名称分别为“义乌华芯远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汇芯四期股权投资(南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财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分别为前述三个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开户后,本核查意见的股东名称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股东名称存在差异。除汇芯四期股权投资(南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1月3日变更名称为盐城汇芯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期间其他股东未进行工商变更,未变更名称。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和董监高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股份变动增减(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06,876,60075.27%-16,652,15490,224,44663.54%
其中:高管锁定股-0.00%63,68763,6870.04%
首发前限售股105,334,50074.19%-16,715,84188,618,65962.41%
股权激励限售股1,542,1001.09%-1,542,1001.09%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股份变动增减(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111,50024.73%16,652,15451,763,65436.46%
三、总股本141,988,100100.00%-141,988,100100.00%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亿道信息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