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亿道信息 | 股票代码 | 00131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乔敏洋 | 董红莎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 | ||
电话 | 0755-23305764 | 0755-23305764 | ||
电子信箱 | ir@emdoor.com | ir@emdoor.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274,479,200.60 | 1,183,005,445.78 | 7.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22,804.44 | 65,826,367.97 | -9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 -2,371,912.15 | 52,263,480.45 | -104.54% |
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4,161,918.09 | 80,015,379.72 | -367.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53 | -92.4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52 | -92.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8% | 3.97% | -3.6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20,207,402.73 | 2,847,576,359.90 | 2.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32,954,960.55 | 2,068,513,114.63 | -1.7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5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13% | 58,194,734 | 58,194,734 | 不适用 | 0 | |
石庆 | 境内自然人 | 3.61% | 5,111,233 | 5,111,233 | 不适用 | 0 | |
钟景维 | 境内自然人 | 3.42% | 4,845,517 | 4,845,517 | 不适用 | 0 | |
张治宇 | 境内自然人 | 3.42% | 4,845,517 | 4,845,517 | 不适用 | 0 | |
刘远贵 | 境内自然人 | 2.75% | 3,891,982 | 3,891,982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睿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5% | 3,048,647 | 3,048,647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9% | 2,810,700 | 0 | 不适用 | 0 | |
马保军 | 境内自然人 | 1.88% | 2,653,624 | 2,653,624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亿道合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0% | 1,835,100 | 1,835,10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亿丰众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9% | 1,536,216 | 1,536,216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为亿道控股,睿窗科技、亿道合创、亿丰众创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为张治宇、石庆、钟景维;除上述关系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银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岳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1,308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1,308股; (2)公司股东关赓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00股,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04,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6,9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原2023年3月30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及2023年8月14日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于相关议案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作废。
2、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杭州灵伴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不含税)。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2024年1月,公司原董事王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邓见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并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200万元(含土地及交易税费,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参与竞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代码:440306602026GB00266,宗地号:A314-0744,土地面积4739.8平方米)。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竞拍土地使用权一切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
代表人及其转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公司依法定程序参加土地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7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宝安区新桥街道A314-074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4739.8平方米。2024年1月26日,公司取得了该地块的《成交确认书》。
6、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及签订土地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深圳市宝安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重点产业类)》(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本)协议”),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寮星路与上星南路交叉口北侧,宗地编号为A314-0744的土地上的总投资额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根据监管协议,项目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77,500万元/公顷,即在该土地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36,700万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协议签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调整本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该等授权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2024年2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涉及41名股东,合计持股16,715,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7%。上述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届满,其所持股份于2024年3月1日起上市流通。
8、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年2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300股,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9名激励对象拟于第一个行权期解锁的446,9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99,240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10、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