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91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 会议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2. 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7)。
2.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1,686,3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5756%。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1,686,3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5756%。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089,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611%。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089,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611%。
3. 出席会议的股东邱红阳、邱红刚、任敏、李刚全、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网络投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传琦、黄莹出席并见证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9.990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86,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86,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相关制度的议案》
99.990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传琦、黄莹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