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空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何昱主持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50,454,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0,213,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8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241,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304,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3,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241,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9%。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0、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传琦、刘兴其出席并见证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0,420,507 | 99.9324% | 24,100 | 0.0478% | 10,000 | 0.0198%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70,507 | 88.8052% | 24,100 | 7.9118% | 10,000 | 3.2829% | 0 | 0% | 通过 | ||
| 2.00 | 《关 | 总表 | 50,42 | 99.93 | 22,50 | 0.044 | 9,200 | 0.018 | 0 | 0% | 通过 |
| 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决情况 | 2,907 | 72% | 0 | 6% | 2% |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72,907 | 89.5931% | 22,500 | 7.3866% | 9,200 | 3.0203% | 0 | 0% | 通过 |
提案2.0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刘传琦、刘兴其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