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增田盛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增田”)于近日收到了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GR202344016011 | 2023年12月28日 | 三年 |
广东增田盛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 GR202344004366 | 2023年12月28日 | 三年 |
本次认定系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增田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增田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重新认定后的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度至2025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增田在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取得,是对公司在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方面的努力所给予的肯定和鼓励,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