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3-15  铭科精技(001319)公司公告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毅富和”)持有公司股份7,06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科精技”、“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毅富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权益变动提示性告知函》,截至2024年3月12日,深圳毅富和已减持公司股份4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2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06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深圳毅富和集中竞价2024年3月12日19.26400,1000.2829
合计--400,1000.2829

本次减持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470,0005.28287,069,900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70,0005.28287,069,900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本次减持后,深圳毅富和持股比例将减少至4.9999%,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毅富和已依法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同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深圳毅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深圳毅富和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毅富和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毅富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深圳毅富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毅富和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毅富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市毅富和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告知函》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