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家居: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7  箭牌家居(001322)公司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9.13元/股调整为8.95元/股。

(二)对《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三)对《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6月2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6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授予450.9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95元/股。

(签署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晓华李胜兰饶品贵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