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家居: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7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12.73万股。
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明确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112.73万股已失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饶品贵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6月13日(周二)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5月20日至5月29日,公司在内部OA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个别员工向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的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对此,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就相关问询进行核实或回复,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2023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获得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合计17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50.92万股,授予价格8.9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7月19日。
9、2024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拟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
11、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了112.73万股限制性股票,用于授予在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并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鉴于公司自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根据上述规定,该112.7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已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