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家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0-25  箭牌家居(001322)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箭牌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箭牌家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7号)核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609,517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5,008,675.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5,773.6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5,872,901.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B0001号《验资报告》。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肇庆乐华恒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1智能家居产品产能技术改造项目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45,000.0033,873.60
2年产1000万套水龙头、300万套花洒项目肇庆乐华恒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36,000.0024,318.78
3智能家居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10,000.002,734.80
4数智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佛山市乐华恒业厨卫有限公司5,000.001,847.10
5补充流动资金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587.2919,587.29
合计115,587.2982,361.57

说明: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指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不包括银行手续费支出。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约34,776.36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前次现金管理收入并扣除相关手续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将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上述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相关授权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安排,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箭牌家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杨锐彬 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