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3  慕思股份(001323)公司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6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6日和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操作。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815,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33.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170,893.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894,08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473,521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