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9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5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
其中,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任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 |
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1.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1.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1.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 √ |
1.04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 |
1.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1.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1.07 | 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 √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4年7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1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并在发送邮件后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确认(须在2024年7月17日17: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39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娜娜
电话:0769-85035088
邮箱:derucci-2021@derucci.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证券事务部
邮编:523900
5、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1323”
(2)投票简称为“慕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1.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
1.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
1.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 √ | |||
1.04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 | |||
1.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
1.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1.07 | 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 √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