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4-25  长青科技(00132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涉及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红土”)、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红土”)、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13,846,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3%)降为13,7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999%),权益变动后的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23,632.00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2.99%,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于2025年4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6,5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持有公司股份13,7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999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2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7、9号SF-2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3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武进区常武中路801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1号A100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1区689楼908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长青科技股票代码001324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A股46,5500.03%0.03%
合计46,5500.03%0.0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深创投合计持有股份6,389,9004.65%4.63%6,368,3004.63%4.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389,9004.65%4.63%6,368,3004.63%4.6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
常州红土合计持有股份3,110,0002.26%2.25%3,100,0002.26%2.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10,0002.26%2.25%3,100,0002.26%2.2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
武进红土合计持有股份2,546,0001.85%1.84%2,537,0001.85%1.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46,0001.85%1.84%2,537,0001.85%1.8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
北京红土合计持有股份1,800,5501.31%1.30%1,794,6001.31%1.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00,5501.31%1.30%1,794,6001.31%1.3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
上述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3,846,45010.07%10.03%13,799,90010.0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846,45010.07%10.03%13,799,90010.04%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23,63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9%,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0%。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备查文件

1、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出具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2、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