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

查股网  2025-11-08  长青科技(00132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324证券简称:长青科技公告编号:2025-05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红土”)、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红土”)、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23,63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9%,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0%。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

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5年10月24日-11月6日,深创投、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及北京红土的减持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减持股数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
深创投大宗交易2025/10/24-2025/11/6130,0000.09%0.09%
常州红土大宗交易2025/10/24-2025/11/6335,0000.24%0.24%
武进红土大宗交易2025/10/24-2025/11/6265,0000.19%0.19%
北京红土大宗交易2025/10/24-2025/11/6180,0000.13%0.13%
合计910,0000.66%0.66%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合计已触及1%整数倍,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通知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2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7、9号SF-2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3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武进区常武中路801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1号A100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1区689楼908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6日
权益变动过程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于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票简称长青科技股票代码001324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A股910,0000.66%0.66%
合计910,0000.66%0.6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深创投合计持有股份4,641,9003.3717%3.3717%4,511,9003.2772%3.26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641,9003.3717%3.3717%4,511,9003.2772%3.269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常州红土合计持有股份1,366,0000.9922%0.9922%1,031,0000.7489%0.74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66,0000.9922%0.9922%1,031,0000.7489%0.747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武进红土合计持有股份1,074,0000.7801%0.7801%809,0000.5876%0.58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74,0000.7801%0.7801%809,0000.5876%0.586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北京红土合计持有股份728,0000.5288%0.5288%548,0000.3980%0.39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28,0000.5288%0.5288%548,0000.3980%0.397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上述合计合计持有股份7,809,9005.6727%5.6727%6,899,9005.0118%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09,9005.6727%5.6727%6,899,9005.0118%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是?否□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诺、意向、计划

诺、意向、计划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23,63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9%,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0%。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创投合计持有股份4,641,9003.3717%3.3717%4,511,9003.2772%3.26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641,9003.3717%3.3717%4,511,9003.2772%3.269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常州红土合计持有股份1,366,0000.9922%0.9922%1,031,0000.7489%0.74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66,0000.9922%0.9922%1,031,0000.7489%0.747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武进红土合计持有股份1,074,0000.7801%0.7801%809,0000.5876%0.58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74,0000.7801%0.7801%809,0000.5876%0.586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北京红土合计持有股份728,0000.5288%0.5288%548,0000.3980%0.39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28,0000.5288%0.5288%548,0000.3980%0.397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上述合计合计持有股份7,809,9005.6727%5.6727%6,899,9005.0118%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09,9005.6727%5.6727%6,899,9005.0118%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严格遵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深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长青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企业将按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若本公司/企业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实行。

4、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公司/企业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5、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2、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