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 172 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过认真讨论,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肖爱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其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6月2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肖爱琼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3月至2003年5月任东莞市宏得电子有限公司品质主任;2006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兴港科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品质主管;2012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深圳市时宇虹光电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14年2月至2016年8月任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16年8月至2021年5月任联域有限品质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联域股份品质总监。
截至目前,肖爱琼通过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1,12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7%。肖爱琼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肖爱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