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