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8  联域股份(001326)公司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于2025 年4 月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30 元/股(含本数),回 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 年5 月28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7.3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47.02 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6 日及2025 年5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 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8 月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5 月 7 日、2025 年6 月5 日、2025 年7 月3 日、2025 年8 月5 日、2025 年9 月4 日、 2025 年10 月10 日、2025 年11 月5 日、2025 年12 月3 日、2026 年1 月6 日、 2026 年2 月3 日、2026 年3 月3 日、2026 年4 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3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2.795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35.44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06,483.00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实施完 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金额、回购方式及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 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情 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 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2025 年4 月26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 前一日期间,除公司董事长徐建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1,500 股;董事徐建军先生 因解除婚姻关系,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分割其持有的公司125,577 股股份至柳玉琴 女士名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3036%。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 励计划,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公司如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 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222,2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 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93,000 股将 用于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36 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则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