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0  登康口腔(001328)公司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康口腔”或“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1.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现有总股本172,173,800股,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304,280.0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2,17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84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208*****970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308*****917重庆本康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915重庆本康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8*****118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6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 咨询联系人:杨祥思

电话:023-67015789 传真:023-67012679-2686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