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博纳影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3元,共计募集资金138,276.6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1,504.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6,771.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49.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322.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24,322.12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45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885.0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45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885.0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17,757.1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18,179.70 | |
差异 | G=E-F | -422.57 |
差异系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等422.57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 | 20000002919500099649155 | 8,320,256.37 | |
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5992010130109101 | 210,800,599.28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 | 20000041611700106479918 | 561,441,201.17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110951321410902 | 100,319,910.58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150122000039622 | 100,245,555.55 |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04001561352400 | 200,669,444.44 | |
合计 | 1,181,796,967.39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8月15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450.00万元。2022年
月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出上述款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3号)。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全部现金管理产品。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559,999,979.00 | 2022/11/16 | 2022/12/3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看跌两层区间42天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11/16 | 2022/12/2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11/16 | 2022/12/29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2/11/14 | 2022/12/30 |
合计 | - | 959,999,979.00 | - | - |
本年度,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收益为2,663,077.19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纳影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博纳影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纳影业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4,322.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5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5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博纳电影项目 | 否 | 103,361.00 | 103,361.00 | 7,450.00 | 7,450.00 | 7.2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博纳电影院项目 | 否 | 20,961.12 | 20,961.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24,322.12 | 124,322.12 | 7,450.00 | 7,450.0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8月15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450.00万元。2022年11月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出上述款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6日分别购买20,000.00万元、76,000.00万元现金管理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全部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之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