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闲置资金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对于担保额度进行预计能够较大提升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所预计的额度为结合公司上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以及未来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理性预计,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所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对2023 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本意见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