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丰北里1号悠唐国际A座18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王进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4人,代表股
份580,748,5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510%。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399,166,2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4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81,582,3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06%。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9人,代表股份64,423,1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0%。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2,749,7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41,673,4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0,325,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39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999,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1%;反对39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9%;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向育、薄思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