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200Z014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10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37)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37)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200Z0144号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胜通能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胜通能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胜通能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胜通能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胜通能源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胜通能源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200Z0144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童苗根(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朝蒙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致祥 | |
2023年 4月25日 |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3,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8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3,4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22年9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25,050,000.00元(此处为不含税金额,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8,373,461.25元、律师费11,320,754.72元、信息披露费5,113,207.55元、发行手续费242,576.4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8,3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76,407,398.85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到账金额 | 723,400,000.00 |
减: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 | 25,050,000.00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98,350,000.00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878,636.00 |
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 41,600,415.95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 93,000,000.00 |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90,000,000.00 |
加: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3,536,450.8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76,407,398.85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主体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9550880236277500159 | 369,353,193.94 |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3610000010120100368752 | 6,049,508.98 |
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 14630078801400000915 | 604,212.43 |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 38150188000153622 | 341,352.78 |
主体
主体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 378040100100126648 | 29,879.46 |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535903831610502 | 29,251.26 |
合计 | 376,407,398.85 |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247.9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600,415.9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9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00Z0520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8)。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资金来源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853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800.00 | 2022年11月01日 | 2023年02月01日 | 募集资金 | 1.3%或2.9%或3.1% |
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2016DT)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 | 2022年11月4日 | 2023年4月28日 | 募集资金 | 1.7%或2.75%或3.15%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1:
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83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247.9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247.9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 | 否 | 46,653.00 | 46,653.00 | 4,160.04 | 4,160.04 | 8.92 | 2024年4月 | 251.88 | 否 | 否 |
2.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4,182.00 | 4,182.00 | 87.86 | 87.86 | 2.10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19,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投资项目小计 | 69,835.00 | 69,835.00 | 23,247.90 | 23,247.90 | 33.29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69,835.00 | 69,835.00 | 23,247.90 | 23,247.90 | 33.29 | 251.8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4,160.04万元,已于2022年9月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五)所述内容。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9,3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他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