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闫建涛、罗进辉和杨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计划与发展战略,为满足境外全资子公司SENTON ENERGYSINGAPORE PTE. LTD.(胜通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新加坡”)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4,6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3亿元)对胜通新加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胜通新加坡100%股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