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锡装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2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9.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8,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26号)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820,671,593.87元,其中: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0,671,593.8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2,373,955.59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22年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0月12日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管理办法》及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存在异常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号 | 专户用途 |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日期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 544378310476 | 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 | 2022年10月12日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110501012602047290 | 补充营运资金 | 2022年10月12日 |
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78030122000390179 | 年产300台金属压力容器及其配套建设 | 2022年10月12日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 544378310476 | 417,776,400.00 | 290,346,460.78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110501012602047290 | 602,223,600.00 | 1,933,825.87 | 活期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78030122000390179 | 80,000,000.00 | 93,668.94 | 活期 |
合计 | 1,100,000,000.00 | 292,373,955.59 | - |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198,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98,000,000.00 |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 1,100,000,000.00 |
三、截至本期末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820,671,593.87 |
(一)截至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 820,671,593.87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80,000,000.00 |
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项目已使用资金 | 138,447,993.8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资金 | 602,223,600.00 |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金额 | - |
四、利息与收益 | 13,045,549.46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878,204.45 |
投资收益(注) | 5,167,952.95 |
减:手续费支出 | 607.94 |
五、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292,373,955.59 |
注:投资收益5,167,952.95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投资收益558,000.49元,2023年度实现投资收益4,609,952.46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3969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锡装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锡装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台账,查阅了其他中介机构的报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
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锡装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043.8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067.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2,000吨高效换热器生产建设 | 否 | 41,777.64 | 41,777.64 | 10,043.84 | 13,844.80 | 33.14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300台金属压力容器及其配套建设 | 否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100.00 | 2021年 | 3,207.84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222.36 | 60,222.36 | - | 60,222.3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10,000.00 | 110,000.00 | 10,043.84 | 82,067.1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大华核字〔2022〕0013712号”《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8,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到期后,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合计40,000.00万元,投资收益合计461.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9,237.40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温国山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海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